- 來源:
- 訪問量:
- 發布時間:
2025-08-01
小微企業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與之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給予全額補貼(不包括個人應繳納的部分),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年。離校2年內未就業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后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給予一定數額的社會保險費補貼,補貼標準不高于其實際繳費的2/3。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
您可以在江蘇人社網上辦事大廳或縣級人社部門線下經辦窗口進行補貼申領。
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