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各中小學(園):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意見》《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深化新時代教師隊伍建設改革的實施意見》,弘揚教育家精神,現就做好 2024 年全縣中小學(含幼兒園,下同)教師培訓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對象
全縣中小學、幼兒園、特殊教育學校全體教師。
二、培訓時間
(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及幼兒園縣級培訓時間:8 月 26
日-28 日,校本培訓時間:8 月 29 日-30 日。(如遇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二)高中培訓時間:7 月 16 日-30 日,縣級及校本培訓的具體時間根據校情酌情安排。
三、培訓內容
(一)思想政治和師德師風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思想,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堅持教育者先受教育,把師德師風作為各項培訓的第一模塊,學習研討《新時代中小學教師職業行為十項準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職業規范,引導廣大教師牢記為黨育人、為國育才的初心使命,樹立“躬耕教壇、強國有我”的志向和抱負,以教育家為榜樣,大力弘揚和踐行教育家精神。
(二)業務能力提升
提升教師學科教學素養,落實國家課程標準,突出新課程、新教材、新方法、新技術培訓;提升教師數字素養,增強教師數字化意識,掌握必要的數字技術知識和技能;提升教師實施德智體美勞“五育并舉”、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能力等。將國家安全教育、中華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勞動教育、科學教育、預防校園欺凌、學段銜接、綜合實踐等內容納入全員培訓。
1.高中階段重點提升教師新課程實施和學生生涯規劃指導等能力。
2.義務教育階段重點提升課程思政、課堂教學、作業設計、實驗操作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能力。
3.學前教育階段重點提升教師遵循幼兒身心發展規律實施科學保教保育等能力。
四、工作要求
1.加強培訓審查。嚴格加強對培訓內容及培訓專家的意識形態審核管控。未經教師發展中心認可,學校不得組織教師參加社會機構組織的有償培訓。學校要制定具體詳實的培訓方案,做到有計劃、有措施、有考核。各教育集團加強聯合培訓,做到資源共享,節約培訓成本。加強教師培訓過程管理,確保教師培訓質量。
2.加強培訓評價。培訓結束后,對參培人員進行考評,考評結果納入學校年度目標考核。縣教師發展中心加強培訓管理制度建設,嚴格執行《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規定》,加強培訓與考核,每位教師根據培訓內容結合自身教育教學撰寫學習心得。完善培訓檔案管理,規范登記內容,規范培訓學分管理。
3.加強培訓督查。縣教師發展中心采取隨機抽查和集中檢查的方式,對各校培訓情況進行跟蹤督查,現場隨機檢查教師的學習心得,下發督查通報,并將檢查結果納入對學校的目標考核。各校校本培訓工作總結于9月4日前報送縣教師發展中心研訓處308 室。
泗洪縣教師發展中心
2024 年 7 月 1 日